一剑寥寥春雨中

面壁十年图破壁。

(物理炼金)火。

●物理×炼金×物理。可以引申为物化物。物理第一人称。
●或许ooc,请自备避雷针。
●由于一些原因,注释暂不完善。会在之后尽快补充。
●感谢不撕之恩。

00.

我曾经见过一个人。
和他相遇,相知,然后相离。周而复始的套路,流水线一般的工程,毫无特殊之处。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认识过他,更不知道,为什么无数流水线上与我匆匆掠过宛如平行线的人当中,唯独他是那么的清晰、深重。
我可能对他产生了比起对那些平行线,更波澜壮阔的感情。
什么感情值得一个人用余生去怀念另一个人,另一个已经消失的人。甘之如饴。
是因为我爱他吗。
我不知道。
或者说从来就没知道过。对于他,我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我却知道另一件事。
曾经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
他是我的。

01.

世界上不存在一见钟情。
那不是情,而是欲。

因为没有,所以想要占有;因为厌倦了自己的灵魂,所以渴望着遇见与自己相似却又相悖的个体。

我曾在一座形影相吊的灯塔遗骸下昂首眺望,仿佛能透过微甚的粒子,见到它往昔坚如磐石地矗立,八角柱,洁白的大理石,以铅液浇灌的缝隙。是因为怀揽海神波谢伊顿的庇佑吗?整整十五世纪,它都守卫着亚历山大的荣光,照耀着每一艘夜行的航船。每当浓夜铺满苍穹,塔顶铜盘与铜镜所映射着火光,烈火中正熊熊燃烧的,是托勒密王朝不灭的辉煌。*1
像极了不灭的他。是的,他是不灭的。从诞生直到属于他的世纪湮灭,他都在燃烧。他在赤红中点亮世界,他在斑斓的焰色中明媚人眼——他在烈火中活了。

那之前,我从未触及火焰。只知道薪顶釜中滚烫的沸腾,或者是白雾凝结成霜时冰凉的寒噤。大抵正因如此,燃烧才显得愈加令人渴望。
他是如此恣睢,令人可恨。他剥开我,透过血淋淋的骨肉,在我左胸膛的跳动深处点起一把火,以我的血液为燃料,燃烧。
从那一刻到如今,未绝燃烧!
我的瞳孔透过万千星辰,终在母星亿万光年之外的荒凉处,找到了我的明亮。那一刻我豁然,竟从未如此真切地明白了人们对于普罗米修斯无与伦比的崇敬来源于何。——虽然这故事并不在能够让我信服的科学范畴内,但姑且将它当作可信的事实来思考片刻。但凡是人,总不免贪婪,如同宇宙一般无时无刻不在膨胀的占有欲,甚至能如蚁虫噬啮骨骼般碾碎理智。而人们所想占有的,必定是珍贵至极之物。宙斯是如此自私,宁肯以地上存活的生命生生世世堕入黑暗的炼狱为代价,也要将火据为己有。
——然而一瞬间,我却有些理解了这种明明不可理喻的想法,且愈发强烈。
我的火。他是我的!他是我的!他是我的!

可是又是什么时候,我的火,带给我前所未有的悸动与惊喜的颤抖之后,在盛怒的烈雨中凄泣了,又永远沉溺在了汹涌的深海中了?

02.

情,常被世人视为零星小火。驱除寒冰,熔化黑暗。
欲,常被世人视为毁城大火。避之不及,唾弃百世。

我的火,你又是哪一种火?

我的火,你是否可以将我大脑皮层内一切肮脏的神经元都燎尽?让我以更洁净的身姿去亲近你的温度。

或许前期,我的臆想在有关他的回忆中擅自添加了许多过分夸张华丽的藻饰。但他存留在我视线中的每一个剪影,都日复一日地告诉我,即使是藻饰,也绝非空穴来风。
我曾在降临于这个世界时,站在圣马可广场的中心,却仍有千丝万缕的思绪仍置身于敢与半旋银河星系半人马旋臂并肩的高度,鸟瞰寰宇世界。*2他第一次踏着轻盈似舞者的步伐,打破了相隔时间与空间的沉寂。他的足迹所历经的地方,绘出了眼花缭乱的胜景。星汉荒凉处的那个我,突然被一股力向蓝色的星球拉去。我迅速飞跃过比邻星、月球,随后望见亚得里亚海,鳞次栉比的三角帆红顶房屋——直到这里,我才算完完全全地来到这个世界。伴随着复兴的潮流,脱离汪洋,被冲上了岸滩的一粒贝壳。*3
而他,熬过了荆棘密布的漫漫长夜之后,极为巧合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以比昔日更为荣耀的姿态。

我的火,你可曾在伽里眼前点亮过?*4

03.

情生于欲,欲生于利。

一切羡煞旁人的浓情蜜意,不过是更加滋生了双方从彼此身上以爱为名索取的利。

在我的形态还没有于文艺复兴时逐渐完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亦曾存在过。
我曾触摸过镌刻着象形文字方尖碑,看着它们从一块块顺着尼罗河被运送至此的花岗岩,变为伫立平川的高大地标;金字塔举世瞩目的宏伟工程,依旧建立在滚木、斜坡、滑轮、杠杆的基础之上;阿基米德为了一个皇冠绞尽脑汁最终在浴池中豁然开朗的发现,说不定我是第一知情人之一。可惜这一切,都不是“现在的我”记忆中所保留的。它们只与“过去的我”一并永远活在自然科学之外的时空。
而他,或许与“过去的我”,才是更为欲火狂热的存在。

“水,土,火,空气。铸就万物的基础,物质社会最伟大的存在!”
腐朽的尖角小屋,铜臭与铁腥弥漫在每一个角落。锅炉架在火焰上被炙烤。火焰燃起来了,桶形大锅沸腾起来了,他的眼睛亮起来了!
炼金术师奔走四方,沉溺在无穷无尽的金海中。掌心布满混凝着铜铁与渴望的厚茧,一日一夜地守候在锅炉旁边。衣料被火光映红,面容被烟尘熏黑,可他们的眼睛是那么明亮。在如金如铂的闪耀背后,却是永无止境的万丈深渊。没有新柴滋养的火焰,和距江千里处的浅水洼中张口吐息的鱼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都会死的,它们都要死啦。消失掉,转换成这个世界的另一部分,或许是周遭空气感受到稍稍温暖的内能,或许是贫瘠干涸的土壤中一点无用的营养。执拗到近乎疯狂的火,我的火,他总有一天会熄灭的,总有一天。
“过去的我”,可曾也是个疯狂的人?
“我”疯狂地拥抱过他,在滂沱中索求过他。遇见他之前,我尚苟且在黑暗中;即使熄灭了他,与我而言不过是又一次黑暗与光明更迭的开始。这并不是可怕,这只是是自然规律。
“我”疯狂地目睹过疯狂的他,在渺茫的暗蓝宇宙;他自甘沉溺,堕入暗蓝的汪洋。竟然连一片水波都不曾荡漾,海底,却隐隐泛着光泽。
“无论你眼睛中闪耀着多么耀眼的信仰,你都会亲眼看着它黯淡并破裂。无论你怎样挣扎,你都会不得善终。无论你重生多少次,都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重蹈覆辙罢了。这就是与自然科学相悖的宿命。”*5
……

我的火,我与你一样。或许是曾经的我与你一样,都是疯狂的可悲的人啊。如今,除了作茧自缚地一遍遍啃嚼固蜡般的回忆,我又能为你我做什么呢?

04.

万物生于火,亡于火。
万物皆有生,皆有亡。

“菲尼克斯。你看,它多像你的名字。”*6
恍惚间我听见了他的声音。

“赤色羽翼,经受炼狱,从烈火中重生。”
红色的,炽热的,烈烈的。

我与他相遇在黑暗中,离别在黑暗中,最后竟又重逢在黑暗中。即使是火,也总有照不亮的地方,也总有无法烧热的事物。即使是我伟大的火,面对沉眠于黑暗中的我,除了无言,什么也无法做到。最后他终于自作主张,点燃了我——与其躺在黑暗中蝼蚁乞丐般地渴求光明,为何不燃烧?何能不自燃!

那时我的感觉,仿佛这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更不如说直到那时,我才回想起来,原来我第一次见他的感觉,竟犹如烈火焚身一般强烈。可他究竟是什么?
——他是金光闪耀,是铜锈斑斑,是愚昧的妄想,是严谨的科学。我迫切地渴望知道,究竟哪个才是真实?不至于让我再被自己的臆想蒙蔽下去。

但凡是人,总是会飞蛾扑火一般地追逐使自己受到伤害的事物。纵使伤痕累累且已经失去,也会一遍又一遍地揭开鲜血淋漓的伤口,一遍又一遍舔舐,铭记那苦痛的滋味。无法忘却,心甘情愿。

……

灰烬中,我终于又看到了满世界绚烂的红,和火焰中的他,流光溢彩。

FIN.


*
1:托勒密王朝是炼金最初发展的时代之一。法罗岛灯塔为亚历山大港的标志性建筑,在此代指炼金的发展繁荣时期。
2:近代物理学奠基者伽利略是意大利人。
3:
4:伽利略。代指近代物理。
5:代指炼金术中没有科学理论基础的部分。
6:不死鸟Phoenix,与物理Physics相似。

(P.S.中考前就有写这篇文送给初中最好的基友秉烛的打算,眼看这都毕业了。感觉不能再拖下去,然后就赶出来了。行文仓促还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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